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是在原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现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指导下,由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具有一定规模、影响力较大、有代表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合自愿发起的行业交流大会。自2003年发展至今,联席会议已成为中国信用担保行业一年一度的盛会。
一、联席会议发展历程
2003年初,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的指导下,第一届“部分省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在深圳召开。
2005年,在成都会议上成立了联席会议筹备小组,下设七个专业组,确定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为筹备小组召集人单位。同年,在大连会议上将原“部分省市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正式更名为“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并通过了《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自律公约》,本次会议标志着联席会议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承担起更加艰巨的、全国性的、全行业性的重要任务。
联席会议作为全国性的行业年会,规模从2003年14家担保机构发起人组织的第一届会议发展到305家具有代表作用的担保机构和相关行业单位350名代表参加;议题由部分担保机构围绕自身可持续发展问题探讨,发展到由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共同参与,共同商议信用担保业发展大计;内容不断丰富,发布年度行业发展报告,推出一代担保人论坛、银保高层论坛,连续三年共推出30家“全国最具影响力担保机构”,2008年揭晓担保业500亿上榜机构及10大领军人物。联席会议已成为业内的权威论坛及行业外了解我国信用担保行业的窗口。
二、联席会议宗旨
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指导下,为信用担保机构搭建“课题研讨、业务交流、联谊协作、考察培训、创新发展、自律维权”服务平台。以打造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担保市场为己任,引导信用担保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联席会议职责与任务
(一)开展业务交流、就行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进行专题研讨、学术讲座;
(二)规范行业行为,开展行业评级考核,促进行业自律;
(三)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创新业务模式,促进行业发展;
(四)促进同业间的联谊协作,开展再担保、互保、联保及跨地区业务合作;
(五)反映行业呼声,维护信用担保机构及行业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从业人员,组织国内、国际学习考察,提升信用担保机构整体功能;
(七)利用网络、刊物等现代化手段,推动信用担保机构信息化建设;
(八)就行业建设问题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建议,落实国家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四、联席会议发展目标
通过年会的形式搭建全国担保业交流的平台,通过关注与研讨行业面临的共同问题,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促进行业整体发展,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