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_____________:
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关于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的总体要求,根据第五届部分省市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成都会议)的商定,第六届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在大连召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为2005年9月4日至6日,报到时间为9月3日(当天机场、火车站有专人接站)。
二、会议地点
大连国际金融会议中心(五星级)
酒店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滨海西路68号
三、会议内容及形式
本次会议以“自律、增信、创新、发展”为主题,采取主题大会和专题分会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主题大会的主要内容
全国中小企业信用发展体系研究;
经济发展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研究;
国外担保经验研究与借鉴;
联席会议筹备组及各小组专题报告;
审议、通过担保机构《自律公约》;
推介全国十大最具影响力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专题(互动)分会内容
担保机构内部管理及信息化建设;
担保和再担保业务创新;
担保业务法务管理与债务追偿研究;
担保市场研究与发展。
四、参会代表及嘉宾
本次会议邀请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120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董事长、总经理(主任)或副总经理(副主任)参加会议,邀请部分担保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参加会议。本次会议还将邀请国家发改委、银监会、人总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开发银行等单位出席大会。
五、会议费用
根据筹备小组拟定的“以会养会,承办单位适当补贴”的原则,会议统一收取会务费:2800元/人(含住宿费、餐费、会务费、资料费);学习考察阶段由参会代表自愿参加,不另行收费。
六、会议要求
1、 出席联席会议的代表应为机构副职以上的负责人。
2、 受接待能力限制,参会机构原则上只能出席一名代表。
3、 请各参会机构认真填写参会回执,于8月15日前传真至会务组,会议将根据回执制作会议通讯录,安排返程飞机、火车票。
4、 本届会议的专题分会分为四个组,每组讨论一项内容,请各参会机构在回执中选定两项讨论内容,供筹备组分组安排。
5、 请各组牵头单位于8月20日前提交分组交流材料。
七、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成祥 李希茜
电 话:0411—88817775
0411—88817688转806
手 机:13322288108
传 真:0411—88817787
e-mail:xixili@sina.com
会议回执请点击下载。
全国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筹备组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