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上传时间:2007-10-8
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赋予的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职责,中国人民银行9月30日颁布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将于二OO七年十月八日开始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业务。社会公众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http://www.pbccrc.org.cn/,进入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